| 牡丹江市五个产粮大县获奖四千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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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1-25 14:55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今年我市5个产粮大县(市)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总额为4411万元,较2005年增加1585万元,增幅达56.1%。
2005年,为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,调动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,中央财政决定对产粮大县(市)实施奖励政策,即直接奖励到县(市),直接奖励财力,奖励入围县(市)一定三年,实行动态监管。
2005年,我市的林口、穆棱、东宁、宁安、海林5个县(市)纳入中央奖励范围,奖励资金为2826万元。这笔资金提高了产粮大县政府财力,调动了各县(市)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,保证了全市粮农稳步增收。2005年和2006年两年全市粮食总产分别达到30.8亿斤和34亿斤,同比增长21.7%和10.4%。
今年,财政部又出台了对产粮大县新的奖励办法,新奖励办法在保持2005年奖励资金存量不变、奖励因素不变的前提下新增部分资金,按照近5年粮食商品量、产量、播种面积变化及增长因素,向粮食生产增长快的地区倾斜。我省还考虑了农业受灾粮食减产因素,在加强对产量大县(市)动态监管的前提下,我市的林口等5县(市)仍在奖励范围之列,奖励资金较2005年增加1585万元。
据悉,目前这笔资金已下摆到我市5个产粮大县(市),将被继续用于补助县乡两级财力,保障县乡基本支出,建设农村公共事业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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