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人大提出“三个一” 市委重视发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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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4-13 09:18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“代表法”、“监督法”以及市十次党代会精神,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,激发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市人大常委会日前提出了《关于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“三个一”活动方案》,市委以正式文件向全市转发了该方案。
“三个一”活动内容包括:每位市人大代表要联系一个企事业单位、村屯或个体工商户;全年为所在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人民群众做一件实事;全年至少提出一件质量较高的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。
“方案”提出,人大代表联系企事业单位、村屯或个体工商户,全年至少要走访三次。在联系中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市委的意图,了解基层单位和群众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开展调查研究,通过代表建议等形式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及时反映问题,沟通情况;要从实际出发,量力而行做一件实事;人大代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,注意反映全局性的较重大的问题。提出的议案或建议,事实要准确,要有针对性。
市委在转发“通知”中指出,“三个一”活动的开展对于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,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市委要求各县(市)、区委和市直各党组,对此项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,主动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,推动“三个一”活动的深入开展。
据悉,市人大常委会目前已经开始安排部署开展“三个一”活动,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,搞好代表参加“三个一”活动以及其他履职情况的记录和存档工作,为评选优秀代表和代表的提名连任做好基础性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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